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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年司法考试热点及考生考场上要避免的失误(1)

  对比去年考纲,张军总结归纳出今年考试的几个热点和新增的内容,考生在最后冲刺阶段应着重加深印象。“法理学”科目:增加了“法与社会的一般理论”内容。今年的热门考点是“依法执政与政治文明”,考生应着重把握依法执政与政治文明的各自含义。


“宪法”科目:因为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了《反分裂国家法》,所以“特别行政区制度”成为今年宪法科目的考查热点。


“经济法”科目:新增了“证券投资基金法律制度”内容,环境保护法也将成为此科目的热点。


“国际经济法”科目:增加了“中国在世界贸易组织中的权利义务”一节内容。


“刑法”科目:增加了“共同犯罪的特殊问题”一节内容和“持有、运输、出售、购买、提供伪造的信用卡、非法持有、骗领信用卡罪”与“过失损坏武器装备、军事设施、军事通信罪”两个罪名。


“刑事诉讼法”科目:在今年的考纲中变化最大,增加“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”、“涉外刑事诉讼程序与协助制度”两章和“法律援助制度”、“侦查监督”、“刑事审判的模式”三节内容,还把去年的“法律援助的概念”考点扩充“法律援助制度”。


“民法”科目:新增“地役权”和“特殊侵权行为”两节内容。

考生需要避免哪些失误  

上海政法学院近日对两年内参加考试的近千名考生做了调查,发现考生在考试过程中普遍感觉,有10%左右的错题是因为对知识点不了解导致的;还有90%的错题是因为失误导致的。张军总结出往年考生最容易出现的四大失误:

1、容易望文生义。考试主要考查考生对法条的理解和解释水平,而大部分考生面对法条往往会犯“望文生义”的理解错误,而考试要求考生在法律体系内对法条进行理解和解释,这是考试考查的一个方向。

2、混淆法律规定。由于考生受生活中典型事例的影响比受枯燥的法条的影响要大,在考试中,考生容易用生活中熟知的情形代替法律规定,比如提到盗窃罪,就认为是秘密窃取,但秘密窃取并不是盗窃罪的构成要件,或者说是本质规定,这就会导致很多错误。

3、不能联系法条。考生在学习过程中,对静态的法条逐条学习,而不注意法条在规则和制度中的地位及联系,导致法条在理解上的片面性。

4、专用语言不熟。考生虽然知道考题涉及的知识点,但不知道如何用法律专用语言表现出来,也缺乏用法律思维模式书写文字的习惯。 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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